Article 61

Amended

客票、货票等道路运输票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印制、核发。

经营者必须使用前款规定的统一票据。不出具票据的,旅客、货主和其他服务对象有权拒付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