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市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水资源条件、水工程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编制抗旱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