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加强和规范防洪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