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应当配备扑救工具和装备,接受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每年组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开展不少于一次业务知识培训和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