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防汛抗旱经费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维护和修复;
(二)水文测报、旱情监测、通信预警、生物措施等防汛抗旱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水毁修复;
(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
(四)防汛抗旱物资和技术储备;
(五)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六)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防汛抗旱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格审计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