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学校区域内学生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调解方案。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