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影响地下管线安全并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