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编制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建设年度计划相衔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统筹编制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时,应当征求地下管线相关管理部门及权属单位的意见。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应当向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