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达到驾驶年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驾驶,处以五十元罚款,并通知其监护人接车。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驾驶,处以五十元罚款,并通知其家属接车。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