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炭河里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水系、农田、植被、山体等地貌环境不得随意改变。

炭河里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遗址及其地貌环境定期进行监测,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存档,发现险情,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抢救措施。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材水库灌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河道、水库的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流环境对遗址本体的影响。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