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卡山自然保护区内有关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畜牧、旅游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由卡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集中统一行使,其他有关部门不再行使。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