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

(二)选区的选民人数或者选举单位的代表人数和参加投票的选民或者代表人数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三)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是否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

(四)当选代表是否获得法定的票数;

(五)选出的代表是否超过选区或者选举单位的应选代表名额;

(六)选举过程中的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七)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