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Amended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销售、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车库、车位数量等于或者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套数时,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转让或者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人。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房产登记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