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为3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应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不得超过2年。

探矿权人逾期不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注销。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