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受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有要求减轻、消除噪声污染的权利。

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公民有权向当地环境噪声管理部门检举和控告。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