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可能引发塌陷地震灾害的大中型矿山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水库、油田、石油化工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核电站、水库大坝、特大桥梁、发射塔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运行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应当将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