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和老年人居住区的公厕、道路、坡道、电梯、扶手、座椅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改造,方便老年人生活。
实施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应当优先安排贫困、病残、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并给予适当补助。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