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本条例所称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本条例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