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邻的公路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车辆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