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开展社区建设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人民政府给予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