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可以更换村民代表:

(一)村民小组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推选户要求更换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户口迁出、不在本村长期居住、丧失行为能力等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四)主动辞职的;

(五)无故不履行职责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