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拨用房产的使用人(单位)是拨用房产的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保证房屋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