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覆土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竣工测量,并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城市供水单位和城市供水、城乡规划、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以及规划核实。验收合格后,及时向测绘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及其电子档案。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