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织金县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与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保护和管理责任。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或者管理人不明确的,织金县人民政府采取聘请文物保护员等方式加强保护管理。

单位和个人使用和管理不可移动文物,应当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