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禁止在运输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