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的决定
Not statedDecisions to Amend or Repeal
Local Regulations
- Issuing authority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March 31, 2026
- In force from
- March 31, 2026
- Articles
- No article structure
(2026年3月27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2002年4月26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