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表一: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附表二:

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一、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二、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三、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者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五、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Laws · NPC Standing Committee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