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依法出让的,应当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

取得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的经营者,在经营期内违反旅游发展规划或者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资源严重破坏或者长期闲置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