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Repealed

因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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