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禁止建设不符合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的项目。

禁止引进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禁止将产生严重污染的项目,以任何形式转移给不具备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禁止将被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工艺和设备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