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支付导游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与导游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及时全额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费用,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安排旅游者购物、自付费项目的回扣代替导游服务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