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律行为或者法律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除遗嘱、委托、赠与、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事项外,其他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6,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