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治理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