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群众自愿、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