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期间,省人民政府可以对有关商品价格或者服务收费采取干预措施;紧急情况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