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学校周围不得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院,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准开办有污染学校环境的企业。

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不得设置录像厅、台球厅、电子游艺厅。

不得在学校周围50米内设置市场或停车场,摆摊叫卖、堆放垃圾、污物。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