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Repealed

使用管道燃气的工商业用户及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接受安全用气知识培训,协助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用气管理工作。

房屋所有权人、出租人应当告知房屋居住人员安全用气常识。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