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独具特色的旅游风情乡镇。

旅游风情乡镇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参照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