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自治县自治机关保障牧民生产和经营自主权,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培育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畜牧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自治机关实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谁承包、谁管护、谁建设、谁使用、谁受益的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草原承包经营权可以自愿、有偿、有序、依法流转。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