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涉及村民小组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调整方案;

(二)村民小组集体收益的管理、分配和使用;

(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四)属于村民小组的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

(五)其他涉及本组村民利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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