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单位与个人。

Local Regulations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