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鼓励保税区内的企业开展国际货物转运、分拨业务。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从事通过保税区进出的集装箱运输、货运代理等业务。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