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需要对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