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货物集散地、货运站(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禁止货运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货运经营者运输大型物件时,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织方案,并按照规定在运输车辆上装置统一标识和悬挂标志旗。涉及超限运输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