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每年6月为自治州全民义务植树月,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年每人义务植树5株。

城镇居民义务植树由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居民义务植树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