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政府组织领导,全民参与,旨在强化公共卫生意识,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公民健康水平,除害防病的群众性社会活动。

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