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时,根据立法规划和实际情况,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于每年的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后,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