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旅游区内采石、采矿、挖沙、筑坟、采伐林木、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恢复遭受破坏的区域原貌,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旅游区景观和环境严重破坏的,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