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单位或个人在使用的土地上进行建设,应符合县城规划。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依法占用集体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

Local Regulations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