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Repealed

风景名胜资源实行有偿使用。风景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用于风景区的维护、建设和管理。

有偿使用费收取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